演艺管理体制,由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方式和一系列管理制度有机构成。本章重点围绕演艺管理体制的历史发展、当前演艺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及特点、进一步创新演艺管理体制的目标途径等方面梳理审视和考察探究我国演艺管理体制环境,以期为继续推进文艺院团加快发展和改革创新提供策略参考。
中国演艺院团,文化体制,演艺管理体制,演艺院团改革,演艺院团经营
李小牧: 经济学博士,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校长兼中国服务贸易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文化贸易学术研究平台首席专家,首都国际服务贸易与文化贸易研究基地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兼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服务贸易专委会主任,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客座研究员。先后主持完成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理论与实践研究”“首都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运行机制创新研究”等为代表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等近20项。主编系列报告《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发展报告》,出版专著《欧元:区域货币一体化的矛盾与挑战》等近10部,发表学术论文《文化保税区:新形势下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国际文化贸易:关于概念的综述和辨析》等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