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6年,浙江城乡综合演算的各类民生消费数据人均值持续稳步增长,2016年居民总消费为2000年的5.13倍,物质消费为4.88倍,非物消费为5.65倍。物质消费比重较明显下降3.32个百分点,非物消费比重较明显增高3.32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但居民消费率从37.46%极显著下降至30.38%,“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尤其应注意,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显著低于财政支出年增6.81个百分点。居民积蓄率从24.24%持续较明显升高至33.93%,反过来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地区差逐渐缩小;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城乡比逐渐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