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农村乡镇政府的“七站八所”机构之一。它是县(区、市)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近年来,我国非常重视司法所尤其是农村司法所的建设。但对司法所建设的现状及其具体职能,学界鲜有关注。本调研的目的即在于,通过了解以下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掌握司法所的现实运行情况,并为我国司法所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建议。
文化,法治,收入,住房
谢鸿飞: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金玉珍: 金玉珍,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法学分馆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