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对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关注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6年欧共体公布了一份名为《共同体生物技术管制框架》文件,确立了欧共体对转基因生物产品管制框架的总的政策取向,即对转基因生物产品的管理采取个案审查原则,同时将其最初的管制目标界定为在确保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维持高水平的同时,保证内部单一市场管制政策的协调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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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 李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