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的相对概念,物在民法中占据着最基础的地位,缺失它,民法体系将不完整,其重要价值毋庸赘言。不过,从既有的研究来看,它不像人的概念那样富有理论思辨的素材,似乎只要把它定义为人以外的、可供人支配和处分的一切东西,基本上就完成了对它的界定。故而,在民法中,尽管物很重要,但在理论上好像可讲的话并不多。
民法法典,民事法律制,研究报告,中国
常鹏翱: 常鹏翱,2003—200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