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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作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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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深化的过程中,派驻机构应当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和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工作特点,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推进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职业化,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出回应:一是正确处理“监督”与“再监督”的辩证关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二是化解制约因素,充分体现派驻优势和权威;三是做好纪法并行与衔接,强化工作机制规范性;四是高度关注队伍建设,释放内部活力,进一步彰显“探头作用”,提升派驻监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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