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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法治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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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法治,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是法治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和贯彻实施。近年来,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作为拥有163公里长江岸线和洞庭湖60%以上水域面积的岳阳,积极发挥湖南融入长江经济带的“桥头堡”作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生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同步推进、无缝对接,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生态环境治理留住绿水青山,用绿色发展赢得金山银山。岳阳市先后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观鸟之都、最值得驻华大使馆向世界推荐的中国生态城市等诸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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