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迅速,在中央有效的债务监管政策引导下,地方政府显性债务风险基本可控。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各类违法违规的融资行为不断增多,导致所谓隐性债务风险开始攀升。为此,中央和财政部门已经着手进行隐性债务问责与监控制度建设,各地纷纷采取相应的化债措施来抑制隐性债务增长。基于对现有隐性债务问题的分析,从不确定思维和行为主义出发,加快进行财税、投融资、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偿债基金制度等方面给出未来隐性债务风险监管的政策建议。
财政政策,宏观经济,中国,2019
王志刚: 王志刚,研究员,财政学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公共政策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