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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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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迅速,在中央有效的债务监管政策引导下,地方政府显性债务风险基本可控。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各类违法违规的融资行为不断增多,导致所谓隐性债务风险开始攀升。为此,中央和财政部门已经着手进行隐性债务问责与监控制度建设,各地纷纷采取相应的化债措施来抑制隐性债务增长。基于对现有隐性债务问题的分析,从不确定思维和行为主义出发,加快进行财税、投融资、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偿债基金制度等方面给出未来隐性债务风险监管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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