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所长,弥补二者之所短,追求资源配置的更优解,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PPP模式应用于深圳实践中,在养老、文体等方面的应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可以借鉴域外PPP建设方面的经验,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监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促进PPP模式的稳定发展。
社会主义法治,研究报告,深圳
戴航宁: 戴航宁,博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