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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与农民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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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运用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分析得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直接目的是农民能够获取市场化的地租,这种地租是集体所有并被集体赋予集体成员的一种权益,且“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保障了农民获得这种地租的合法权利。“三权分置”下的“经营权”流转可以在完善政策的配套下,推动农民土地权能从保障性功能转变为发展性功能,实现农民更好的土地权能,这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此外,本章尝试构建“三权分置”下地租价格模型及土地发展权模型,用量化指标展示土地经营权流转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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