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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8年基于产业共生的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研究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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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发达国家已经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集生态设计、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消费等为一体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目前,我国总体上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三高一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性转变,能源、矿产等资源被大量消耗,固体废物、废水和废气超标排放问题依然严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程度已对自然界的承载能力产生影响,因此,建立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迫在眉睫。2005年,国务院相关部委正式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产业园区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并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完善重点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机制。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0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是我国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制度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这两部基本法律分别于2012年、2018年进行了修订,将更好地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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