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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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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事业单位约814716家,多分布在教育、卫生、科技领域,是专业技术人才最为集中的组织类型。近些年事业单位发展迅猛且涉及行业众多,对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自2011年3月以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11个配套文件,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随着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的全面展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必然要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分类管理体制改革。在分类改革的背景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如何深入推进,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的重大课题,如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与管理、聘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工资制度和编外人员管理等方面如何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分类管理的制度规范和政策措施,需要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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