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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与扶贫“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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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作为开发式扶贫重要构成内容被提出之后,产业扶贫已经成为我国扶贫领域非常重要且较为有效的一种扶贫工作方式。不少研究对产业扶贫的现实功能及其对扶贫的积极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也对产业扶贫的模式进行了总结归纳。通过这些基于实践的考察和探讨,我们确实发现产业扶贫在推动扶贫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看到龙头企业等组织在产业扶贫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不过,不可避免的是,在产业扶贫的大量实践当中,也出现了多方面的目标偏离与实施过程扭曲。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与产业扶贫相关的几方主体将扶贫资源、资金和项目视为实现小团体或个体利益的私人资源,且在这个过程当中,产业扶贫中相对强势的地方政府、农业龙头企业和大户等结成了分割扶贫资源的利益联合体,最终导致产业扶贫项目、资源和资金异化为相关主体攫取部门和个体利益的重要“产业”。已有的研究针对这些内容进行的讨论和分析相对较少,而本文则是有针对性开展了相应的调查研究。本文所使用的资料,来源于对2011~2013年广西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工程所开展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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