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借鉴了比较成熟的耕地补偿政策后,从林业“三权分置”开始研究,认为只有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才能更好地落实补偿制度,将林业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其次,本文指出,补偿来源分别为政府、市场和其他区域;最后,为了促进补偿资金在各主体之间分配,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利用金融机构、政府服务机构加快林地所有权、经营权流动,让市场发挥价值发现功能,更好地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生态文明,生态治理,生态林业,森林资源,林业经济
毛宇挺: 毛宇挺,博士,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助理,研究方向为经济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