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意已成为公共决策的重要参考。 如何分析和吸纳网络民意, 将其与公共决策进行合理对接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运用评价理论,将网络民意视为评价对象和评价客体,分析其对决策主体的价值和意义。公共决策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评价活动,有其内在的评价体系,包括对决策公共性、决策质量和决策可接受性等方面的要求。网络民意分析就是决策者从决策评价体系出发,来分析和判断网络民意的价值。与决策评价体系相对应,网络民意分析可以从主体性、科学性和倾向性三个维度进行,具体评价标准需要根据决策情境的不同而变化和调整。
何志武: 湖北钟祥人,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史研究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曾于1993-2001年间任长江日报社记者。研究兴趣:政治传播、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视听传播等。 主持的主要科研课题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基于新媒体的民意表达与公共政策的互动机制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三网融合’与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研究”; 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对话与协商:电视问政的理念”; 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大众媒介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机制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重大及交叉课题“公共传播视阈下的城乡社会治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