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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的规制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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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的诞生使媒体由“第一媒体时代”进入了“第二媒体时代”。“第一媒体时代”的特色是单向传播,由媒体机构掌握内容制作权及发布权;“第二媒体时代”的特色是互动,由公众分享内容制作权及发布权。因此,新媒体不再仅仅涉及传播技术本身,还涉及人们的使用行为以及社会环境因素的改变等,是一个全面的综合体。新媒体是一把双刃剑,由此形成了网民的理性和非理性传播行为的交织。融合媒体是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全新传播媒介,拥有自己独特的传播结构和传播特点,融合媒体构成了新闻传播的一个闭环,改变了传统媒体的线性传播模式,其反馈既包含负反馈,更包含正反馈,由此带来了比传统媒体更复杂的传播效应。这些特点决定了融合媒体传播的传统大众媒体所不能具备的“乘数效应”和“蝴蝶效应”的产生。媒体融合使得新闻传播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必须针对新的媒介生态,在原有规制和监管措施上实施新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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