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引进保险业是在近代历史的序幕拉开以后。本章详细介绍了我国保险制度与保险法的历史与现状,根据我国保险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拣选域外保险分类中对我国保险行业具有借鉴意义的分类方法,主要对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公营保险和民营保险、定额保险和不定额保险、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分类方法加以论述和介绍。
潘红艳: 1975年生,吉林省长春市人。吉林大学法学院金融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著作有《中国保险法视维之日本保险精要》《中国保险法视维之保险法专题及热点问题研究》《中国保险法视维之保险法律人札记》《中国保险法视维之保险判例精解》《中国保险法视维之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专项问题研究》。在《当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杂志》《法律适用》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在《金融世界》《金融与保险》《中国保险》《中国保险报》《中国银行保险报》等报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