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开局之年。我国政府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与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通过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加强资金技术保障,强化督导考核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保障了农村居民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强化地方政府整治责任,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市场化、社会化,建立村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有效机制,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权益创造良好条件。
中国人权事业,公民权利,人权保障
顾莎莎: 顾莎莎,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大理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宪法、人权法。
谭一之: 谭一之,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宪法、人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