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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区不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政策诉求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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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林区,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是提高林地经营水平的合理选择。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有利于实现集体林的规模化经营。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政策扶持措施,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并取得了重要进展。本报告依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大问题调研课题,实地调研了952个不同类型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分析他们在林权流转、林木采伐、融资渠道和森林保险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诉求,提出了加强林权交易管理,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强化财政金融支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着力推进政策性、商业性森林保险工作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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