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的制度安排、省域实践与推进策略
在线阅读 收藏

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是深化中小学、幼儿园评价改革,引导督促广大校(园)长认真履职尽责,进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推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举措。2021年1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在督导对象上从“督事”转为“更重督人”,在督导内容和方式上,兼顾地区差异性和多样性。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部分省(区、市)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省级层面的实施细则,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开展综合督导评估的逻辑起点,以“增值发展理念”建构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把“统筹协调原则”注入综合督导评估全过程,在先行先试中主动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加强贯彻落实,各地还需在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持续用力,着力回答好“谁来评、评什么、怎么用”等核心问题。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