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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机制与效能提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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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发展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长江中游地区经济崛起中发挥重要作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实质是区域内政产学研多方主体协同创新的系统,通过促进城市群内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等多种创新要素的合理调配,充分释放创新要素活力。近年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政策不断完善、创新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不断涌现,协同创新呈现新格局。2013~2021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能力复合系统协同度均为正,平均值为0.0241,处于低度协同区间,虽然区域整体处于协同状态,但是协同发展程度相对较低。同时,长江中游城市群仍面临协同创新政策引领效应不足、经济发展基础不平衡、产业同构化、制度性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机制不健全的挑战。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的各方必须在充分认识协同创新合作的基本规律以及当前合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确定协同创新战略,找准自身定位,完善各项共同措施,寻找突破口,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省的本体优势,不断健全各项协同创新合作机制,提升协同创新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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