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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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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以长江流域11个省为研究范围,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四个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基于状态—压力框架模型构建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双权法确定权重,运用极差法进行标准化处理,运用综合指数法确定生态安全指数对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进行评价。结果表明:长江流域森林生态状况处于较安全状态(0.637),草原生态状况(0.450)与湿地生态状况(0.422)处于临界安全状态,荒漠生态状况(0.682)处于较安全状态。基于此,长江流域全流域应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上游以预防保护为主、中游以保护恢复为主、下游以治理修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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