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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开放科学政策与推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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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从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两个维度,系统梳理了开放科学的政策动向和推进举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洲联盟(EU)、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际科学理事会(ISC)四大国际组织是推动开放科学发展的先驱,制定了相关倡议书、标准文件等,主张建立全球开放科学伙伴关系,发布相关研究成果和指南,重视数据开放共享,推进开放科学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全球开放共享平台。德国、荷兰、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出台本国开放科学相关法案、战略、政策、指导框架并布局相关项目,科研机构积极响应,出台本机构的开放获取政策、数据管理政策与指南、设立促进开放科学发展的相关项目。从保障开放科学的体制机制来看,由政府和公共机构提供政策体系支持和法律保障、经费支持,建立多机构协调制度,为开放科学营造良好的氛围;由科研机构、高校、社会团体等组建相关联盟或协会,协力推进开放科学发展;由政府为开放科学发展提供经费和基础设施保障。不同国家支持开放科学的主导力量有较大差异,日本以政府和科研机构为主,荷兰以相关协会和联盟为主,德国则以协会为主,而美国的商业组织和公私联合伙伴也在开放科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并得到政府的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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