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并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吉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依然面临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化亟待提升、工资支付相关保障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参与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管联动衔接不畅等问题。对此,吉林省应在强化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实体化运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欠薪苗头隐患等,对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逐步实现农民工工资全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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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梅: 张新梅,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劳动法学、法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