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建立现代社会互助制度?笔者在此抛砖引玉,提出三方面原因。一是社会互助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国家是以社会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互助的组织代表了社会,虽然在西方语境下“社会”是辅助性的,但在中国广大城乡地区,“社会”是基础性的存在,其与市场之间是协同并进、相互吸纳的关系,而非理论上相互独立对立但现实中前者依附于后者的关系。二是民主政治发展对社会参与提出更迫切需要。互助社会建设意在顺应社会参与需要,创新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下,以情感和利益为纽带,以城乡社区、单位等为组织载体,以各类正式、非正式的社群、队伍、组织为实际抓手,通过规范管理、专业赋能、企业经营,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人人负责”的社会互助服务、组织、保障、合作,推动建设共建共治共享共富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三是急速人口老龄化和深度人口老龄化进程让互助型社会养老成为必然选择。面对10年内就将从3亿人增加到4亿人的老年人口,既需要推动老年人有序参与到组织和社会中,也需要为其提供低成本、广覆盖的社会养老服务保障。创新发展中国特色互助型社会养老,维护好老年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益,将关系数亿老年人幸福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