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出机制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环节。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降低退出成本,对于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评估在“企业退出及政府相关服务”一级指标之下设置两项二级指标和两项三级指标,从不同角度反映被评估城市的企业退出及其配套服务的水平。尽管企业简易退出机制得到全面建设,但企业退出破产解决机制的建设力度仍需加大。建议加强府院联动,构建市级破产案件处置机制,推进信息公开,以提升企业退出的效率和透明度。
数字经济,营商环境评估,优化营商环境
王敬波: 王敬波,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黑龙江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章许睿: 章许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