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审慎监管是数字经济监管的主要原则,关键在于把握创新与监管两者间的平衡,形成包容创新、审慎监管的社会共治管理格局。“包容审慎监管”一级指标之下设置两项二级指标,分别为“创新监管机制”“柔性执法方式运用”。二级指标“创新监管机制”下设两项三级指标,分别为“是否具有容错举措”“是否具有多元化监管机制”;二级指标“柔性执法方式运用”下设“是否有可替代性柔性执法机制”一项三级指标。经评估,当前各被评估城市基本完成市场监管领域容错举措的设置工作;大多数城市已创新多元化监管机制和建立可替代性的柔性执法机制。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免罚清单等容错机制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多元化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柔性执法措施尚缺乏制度依据。未来应当在行政法体系中明确免罚清单等容错机制的定位,注意对免罚清单等裁量规范的合法审查;系统完善多元化监管机制;为柔性执法提供制度支撑,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