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丽家园的向往和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云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打造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通过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建立健全良性保护和发展机制,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形成美丽经济,实现“生态美、百姓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