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个专门针对数字经济设置的国际规则,率先为数字贸易提供了规制方案,彰显了智利、新西兰、新加坡3个亚太国家在数字经济方面形成的价值观念、治理经验和发展诉求。2021年11月1日,中国正式向DEPA的保存方新西兰提交加入申请,推动DEPA融入正在蓬勃发展的数字贸易全球治理规则中。本报告以DEPA采取的数字贸易规制方案为研究对象,试图梳理DEPA确立的数字贸易规则与其他国际经贸规则的共性与差异,并对比中国国内法中的数字贸易规则,尤其是关于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为中国更好地因应和对接DEPA中的数字贸易规则提供建议,如从战略高度重视数字贸易、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大数字贸易的自主开放、完善国内数据跨境流动立法、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制定、建立健全数字贸易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