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生态补偿:让受益者付费,让保护者得利
在线阅读 收藏

在全国范围内,生态和环境的保护者与受益者、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在经济利益的分配上存在极度的不平衡:受益者无偿占有生态效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激励;破坏者未能承担破坏生态的责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这种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关系的扭曲,不仅使中国的生态保护面临很大困难,而且也影响了地区之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

当前,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已成为各界的迫切要求,与此同时,我国也已经具备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科学研究基础、物质基础和政治意愿,并且已经开始进行较为广泛的初步实践。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