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信托业法治报告
在线阅读 收藏

2006年信托业的法治状况总体上可以说是大变革前的酝酿与准备,在平稳过渡中偶有亮色,即在法治前提下的金融创新。在立法方面,事关信托行业未来发展的“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正在修订之中,我们相信随着2007年新办法的出台,信托业一定能表现出一种新局面;在执法监管层面,以金信信托的轰然倒塌为起点,以吉林泛亚信托因挪用客户保证金、信托资金、抽逃资本金而被停业整顿为结尾,银监会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管、多种举措齐下一直贯穿2006年始终,而层出不穷的案件也最终促使监管当局加快了立法变革的脚步;在司法层面,法院也一直步履维艰地继续破解哥德巴赫般的信托难题。但令人欣慰的是,2006年的信托业再次证明,只有法治才能包容金融创新,促进金融发展和繁荣。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