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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资本与劳动在经济发展中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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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和劳动是经济学界公认的经济发展要依靠的两大要素。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生产是在一个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作为一种生产函数的企业里进行的。假设的黑箱企业使用被称为资本和劳动的“生产要素”制造产品,并按计算出来的对总产品所增加的贡献(即边际产品)向每一要素付酬。如果一切进行正常,所付出的酬金总数则刚好等于企业实际获得的净收入。在这种过程中,资本获得利润,劳动获得工资。这些收益都是它们提供的服务的报酬。两种生产要素的报酬是由它们的边际生产力即它们的有用性和稀缺性决定的,也可以说是由它们的供需比例决定的。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观点与上述看法基本相同,他说:“企业家所需要的一切商品,从他的观点看来都处于同等地位。他需要自然力、人力、机器、原材料,所有这些都同等重要,具有同等意义,无法区别这些需要中何者更为重要。”所不同的是,他没有把利润归结为资本边际生产力的果实,而是归结为企业家个人创新活动的果实。上述两种理论的共同之处是,都只看到了劳动与资本的共性,没有看到劳动与资本的区别。本文想论证的问题是,由于劳动是与劳动者不可分割的人的劳动能力或改造自然的活动,他们在企业中和经济发展中享有的权利和作用实际上是与资本不同的。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让“劳动”享有人的权利和起到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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