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民法学学科发展报告
在线阅读 收藏

民法是市场经济和社会民众日常生活的基本法。广义民法包括民法、商法、劳动法、社会立法等,狭义民法指大陆法系德国民法典立法模式下确立的法律规范内容,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继承法,以及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侵权法等。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是在狭义民法的基础上制定的。由于物权中的各项权利都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权利,而债权法中的合同法直接就是交易规则的法律,所以民法的制定对于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具有决定性作用,我国立法机关确定的立法规划,就是把民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法。目前,面临我国最高立法机关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立法,民法学术界进行着激烈的探讨,民法学因此成为我国法学研究中最热的“显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作为院重点学科,其研究人员的水平和成果目前仍然在国内居领先地位,因此本研究室的学术带头人被邀请参加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的民法典立法工作,并在其中发挥着核心专家的作用。在最高立法机关编制的物权法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关于物权法的基本结构以及基本制度的设想,也已经得到了反映。此外,我们的研究成果也形成了较大的国际影响,德国、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学著作中,有大量的对于本所研究人员成果的引用和介绍。

本研究室在2003年取得比较丰硕的研究成果。2003年,本研究室共出版著作4部,即梁慧星主编的《中国民法典总则建议稿》(法律出版社);孙宪忠主编的《制定科学的民法典——中德民法典研讨会文集》(法律出版社);孙宪忠著《中国物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渠涛主编的《中日民商法研究》(法律出版社)。另外全年发表论文15篇。

以下是我们对2003年民法学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所做的分析报告。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