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根据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情况,为了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而确定的一项重要方针。此项方针的提出,最初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后因香港新界“租约” 租期的临近而率先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继而又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澳门问题。如今,一国两制方针对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而言,早已从构想变成了现实,并成为中央政府制定涉及港澳政策的依据。从一国两制方针的形成来看,其本身的提出并非凭空想象,更非一时兴起使然,而是经历了一个从孕育到定型的发展过程。
冷铁勋: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澳门回归前,曾在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现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其间,参与了澳门法律本地化的有关事务性工作,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秘书处澳门办事处服务。2001年至2010年,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工作,先后担任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和第三庭庭长。2010年8月至今,获聘到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从事研究、教学工作,任职副教授级研究员。主要专著有《澳门公司法》《澳门法律本地化历程》《澳门基本法辅导提纲》,并发表学术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