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就积极地实施了禁止妇女缠足的措施,年月内政部向国民政府递交关于蓄辫和缠足两大民间陋俗的两文,并制定了禁止蓄发辫条例和禁止妇女缠足条例.同年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内政部颁发实施禁止男子蓄发辫和妇女缠足的禁令通令,各省执行切实查禁其中禁止妇女缠足条例,要点如下;本条例由各省区民政厅督饬各市县政府执行之,特别是由市政府执行之,解放妇女缠足应分期办理以三个月.
现代文化,文化史,研究,中国,1919~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