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也是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根本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005年,东北三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城镇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推进法制和诚信建设等政策措施,推进了构建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谐社会的进程。但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综合的长期目标,还需要不断孕育和谐社会的制度机制,完善市场经济法制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