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是旨在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促进企业复兴与再建,同时清理债权债务的特殊合同,也是破产重整程序顺利进行的核心。中国的新破产法即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针对新破产法对重整计划规定之不足,本文对重整计划的提出主体与拟订标准、重整计划的内容、重整计划的表决、重整计划的效力、重整计划的实施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探讨,并提出了若干建议。
公司,企业重组,国际学术会议,文集
张世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与商法理论、公司法、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