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美国法律职业,分别介绍了美国的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美国的法官一般都从律师中产生,而且他们在担任法官期间仍可保留律师资格,只是不能从事律师业务而已。美国的检察官与律师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职业差别。实际上,美国的检察官就称为律师。
何家弘: 0 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曾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2006~2008年);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和中央部委的多个科研项目,如司法部2005年法治课题“陪审制度比较研究”和教育部2010年重大攻关课题“现代法治国家建设中司法判例制度研究”;走访过欧美亚的二十多个国家;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代表著作有《何家弘作品集·犯罪悬疑小说系列》(5卷)、《何家弘作品集·法学文萃系列》(5卷)、《何家弘作品集·法道纪实系列》(5卷);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其第一部犯罪嫌疑小说《血之罪》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小说”,已经出版了法文版和意大利文版,将于2011年出版英文版和西班牙文版,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