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政府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加入欧盟的条件基本成熟,1990年向欧盟提出正式申请,但塞浦路斯政府的举动遭到塞浦路斯土耳其族的强烈反对。首先,土耳其族认为完全由希腊族控制的塞浦路斯政府不能代表整个塞浦路斯,更不能代表整个塞浦路斯申请加入欧共体。
1993年6月30日,根据塞浦路斯政府的申请,欧共体委员会向欧洲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对塞浦路斯状况的评估报告。由于北塞反对加入和不予合作,该评估报告中有关土耳其族区的所有统计数据,完全是由塞浦路斯政府根据所能得到的土耳其族人的有关资料提供的,其中也不乏对土耳其族人的偏见。但是欧洲委员会据此报告得出结论:塞浦路斯可作为欧共体的候选国,塞浦路斯和解问题很快会达成协议,欧共体准备开始塞浦路斯入盟谈判。但是欧共体委员会评估报告中关于塞浦路斯希腊族和土耳其族很快会实现和解的局面并没有出现,两族在联合国制定的“整套设想”基础上的谈判失败了。欧洲委员会认为,塞浦路斯局势必须根据两族在谈判中所持立场重新做出评估,塞浦路斯加入欧共体的事宜应在1995年1月重新考虑。但实际上欧共体并未对塞浦路斯加入欧盟问题进行重新评估,而且在1993~1994年美国号召实施“建立互信措施”的谈判也未取得任何进展的情况下,在1994年6月24~25日的欧共体卢佛会议上决定,“欢迎塞浦路斯申请加入欧盟的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并督促加快在下轮欧盟扩大中接纳塞浦路斯和马耳他的谈判进程”
其次,土耳其族根据塞浦路斯共和国1960年宪法,认为土耳其族有权对涉及塞浦路斯共和国对外政策等重大问题使用否决权。同时土耳其族依据《苏黎世—伦敦协定》,认为塞浦路斯不能加入希腊和土耳其均未是其成员的国际组织。虽然希腊已于1981年成为欧盟正式成员国,但土耳其长期努力加入欧盟的目标尚未实现。
根据《苏黎世—伦敦协定》,土耳其有权反对塞浦路斯加入土耳其尚未是其成员的欧洲联盟。根据塞浦路斯共和国1960年宪法,土耳其族也有权使用否决权,反对塞浦路斯加入欧盟。但是,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3.5万土耳其军队长期驻扎在塞浦路斯北部拒不撤出,土耳其的行动已严重破坏了《苏黎世—伦敦协定》,而1983年土耳其族单方面宣布成立“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也违反塞浦路斯共和国1960年宪法。如果遵守《苏黎世—伦敦协定》和塞浦路斯共和国1960年宪法,首先应该尊重塞浦路斯共和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土耳其族的举动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指责,从而强化了希腊族领导的塞浦路斯政府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