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对澳门税法的概述,首先对税法相关的概念进行阐述,接着介绍了澳门税的种类及其基本特征,再接着是澳门税法的基本原则,最后是税法在澳门法中地位。
李莉娜: 法学博士,澳门理工学院教授。1988年底被中国国家教委公派到苏联留学,主修国际法。1993年毕业于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至2001年秋,在澳门多个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自2001年起全职任教于澳门理工学院。已出版专著《合同法基础》《澳门税法基础》两本,主持或参与并完成政府或相关机构委托之研究项目若干,并在各种期刊﹑研讨会上发表论文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