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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税法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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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尝试以澳门开埠之历史为起点,来划分本地税制之历史发展阶段。也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笔者倾向于将本地区税制发展之历史分成四个既相互关联、又各具特质之阶段。这四个阶段分别是:中国旧式税法的适用期(1553~1846 年)、殖民税法的确立期(1846~1976 年)、本地税法体系的确立期(1976~1999 年)、本地税法的完善期(1999年回归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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