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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关于同意华侨大学设立研究生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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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侨人发〔2012〕80号

华侨大学:

华大综〔2012〕3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校设立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请严格遵守编制管理和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你校编制和岗位总数内调剂解决。

此复。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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