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破获河北、广州“3·18”制售非法出版物案表彰大会。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蒋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1月26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关于表彰200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147个单位授予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对181位同志授予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称号。
2月5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前后“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信息和净化文化市场为重点,扎实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前后“扫黄打非”工作。
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
2月21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部分省区市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和出版物市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2月23~26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派出6个检查组分赴12个重点省区市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3月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近期对部分城市出版物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存在问题的城市予以整改,其他地区组织自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净化出版物市场,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3月2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0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和“绿书签行动2010”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于4月22日在全国31个省(区、市)统一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并于4月12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以“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2010”系列活动。
3月2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2010年第一次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传达贯彻中央“两办”转发的《2010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精神,总结前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扫黄打非”任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蒋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迎世博“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迎世博“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以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为切入点,以封堵不良非法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为重点,通过实施全面清查各类市场等工作措施,建立上海世博会“扫黄打非”联防协作机制,为上海世博会的胜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4月7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2010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4月12日起,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以“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2010”系列活动。
4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新闻出版总署机关有关部门2010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4月1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狠抓查案、群防群治、扩大宣传、加强监督、扎实推进手机网站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月22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2010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据统计,此次销毁活动全国共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3639万件。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和蒋建国、阎晓宏出席北京主会场销毁活动。李长江宣布销毁活动开始,蒋建国代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讲话,阎晓宏主持销毁仪式。参加北京主会场销毁活动的还有全国“扫黄打非”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国内主流媒体记者和相关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境外媒体等。
5月9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天山工程”座谈会。蒋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17~2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北京举办全国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培训班,主题是深入开展新形势下的网络“扫黄打非”工作。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作开班动员讲话,蒋建国作总结讲话。
5月25~27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带队,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中宣部出版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公安部十一局派员,赴河南省、广东省就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5月29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扫黄打非”“南岭工程”座谈会,正式启动“南岭工程”,并研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封堵、案件协查、物质保障等工作机制。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蒋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9~13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带队,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中宣部出版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派员,赴天津市、吉林省、辽宁省就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6月2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教育类期刊专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北京市、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教育类期刊专项工作。
6月2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扫黄打非·南岭工程”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7月23~2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京召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开展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以来的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对下一阶段继续开展净化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柳斌杰、李长江、蒋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陈冀平、蔡名照出席会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及联络员,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正副主任和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7月2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刘云山同志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学习传达贯彻。
7月27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印发〈柳斌杰、李长江、蒋建国同志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摘要〉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传达,抓好贯彻落实。
8月23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发《关于表彰查办河南(广东、四川)“7·15”制售非法出版物系列案件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的决定》,分别授予9个单位和24个个人办案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称号。
8月31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2010年工作会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乌兰出席会议并致辞。
9月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河南(广东、四川)“7·15”制售非法出版物系列案件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表彰会,对9个有功集体和24名有功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5~13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派员赴台湾参加2010年两岸反盗版执法经验交流研讨会。
9月16~21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印刷发行管理司分10组对上海、河北、河南、广东、陕西等5个省市的印刷复制企业和北京、上海、河北、辽宁、吉林、河南、广东、湖南、湖北、四川、重庆、陕西等12个省市出版物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9月20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信息工作的通知》。
9月26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迎亚运“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0年9月27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迎亚运“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10月1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印发〈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0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发《关于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印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专题会议有关材料的通知》。
10月18~2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骨干培训班。本期培训班以查办“扫黄打非”案件为中心,围绕如何依法有效地查办案件以及通过查办案件更好地深化新形势下的“扫黄打非”工作展开,立足解决当前“扫黄打非”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蒋建国出席授课并做培训总结。
10月2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扫黄打非”工作专题协调会议,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大连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参加会议。
11月5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全国部分地区出版物市场暗访检查的情况通报》,通报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于10月23日至11月4日对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大连市、长沙市、邵阳市、邵东县、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北海市、西安市等地的部分出版物市场暗访检查情况,要求发现问题的地区查明情况、找出原因、制定对策、限期整改,并有效防止再度反弹。
11月2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召开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表彰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等131个单位和李尧等202名同志予以表彰,分别授予“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有功集体”和“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有功个人”荣誉称号。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柳斌杰、李长江、陈冀平、蔡名照、蒋建国出席了会议。
11月23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刘云山同志在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表彰会上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认真学习传达贯彻。
11月2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发《关于表彰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有功集体、有功个人的决定》。
11月30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公安部治安局、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下发《关于对北京碟中碟公司制售盗版光盘案等15个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有关省市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引向深入。
12月13日,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央外宣办牵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云南省委在云南省昆明市联合召开了整治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信息现场经验交流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长江出席会议,蒋建国出席会议并发言。
12月1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刘云山同志在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云南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传达贯彻。
12月21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下发《关于对天津何振宇销售盗版光盘案等11个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有关省市要以查办重点案件为抓手,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引向深入。
12月2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副主任和小组联络员会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蒋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12月31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第二批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和各地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将于近日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地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情况以及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五部门挂牌督办的第二批侵权盗版重点案件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