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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应对气候变化的社会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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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牧民应对自然灾害的社会脆弱性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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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内蒙古草原经历了灾害多发的10年,连续多年的干旱、沙尘暴、雪灾和冻灾等都普遍发生在草原牧区。虽然干旱区1041228草原就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如“十年九旱”本身就是内蒙古地区的主要气候特点(宫德吉、汪厚基,1994;内蒙古气象学会,1987:37),但这些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却是近几十年来少见的,尤其是不同灾害都集中在几年内发生,给牧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冲击。以锡林郭勒盟为例,从1999年开始,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连续8年遭受不同程度的旱灾,其中有6年属于严重旱灾(李晓林,2006)。锡林郭勒盟西部1999~2002年经历了连续4年严重干旱后,又出现了2001~2002年连续两年的沙尘暴高发期(廉丽萍,2007),2000年发生沙尘暴13次,2001年扬沙天气持续近1个月(修长柏,2002)。2000年12月31日至2001年1月1日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全盟范围内出现的雪暴和沙尘天气,是内蒙古地区近40年来的第一次,全盟约10万头(匹)牛马走失,死亡牲畜1566万头(只)(李彰俊等,2005)。2010年1月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等地遭受大雪寒潮灾害,受灾人数达35.2万人,冻死小畜3万余只(新华网,2010)。

上述这些灾害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就是气候变化给全球降水和温度带来的重要影响,其中受到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干旱区(Anderson et al.,2010)。正如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中所述,就全球而言,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干旱影响的面积可能已经扩大,中纬度一些干旱地区的水资源尤其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IPCC,2007)。干旱区居民经常反映近年来降水模式变得更加不可预测(Mearns and Norton,2010)。内蒙古地区近50年来气温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宫德吉,1995;尤莉等,2002;路云阁等,2004;裴浩等,2009),尤其是近47年来内蒙古荒漠草原年平均气温呈极显著的上升趋势(韩芳等,2010);与此同时,内蒙古大部分地区的降水却在减少(宫德吉,1995;高涛等,2009),呈现出较强的变干趋势(赵媛媛等,2009)。

一直以来,畜牧业如何应对自然灾害是当地关注的重要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锡林郭勒盟气象台结合当地牧民的看天经验总结了冬季雪情预报方法(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气象台,1976)。“文化大革命”以后,尤其在1977年雪灾之后,灾害预报、预防和救助成为当地畜牧业建设的主要内容。乌审召通过围封天然草场建立草库伦并逐步发展草水林料综合建设,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冬春抗灾保畜工作的典范(内蒙古伊克昭盟乌审召公社中间试验办公室规划组等,1977)。从那时起,国内的灾害研究将灾害损失的主要原因归结为粗放式畜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李彰俊等,2005),因此加大资金投放,发展集约化畜牧业,发展放牧人工草地,建设牲畜暖棚、打草设施和定居点成为20世纪末增强牧区抗击雪灾能力的主要措施(韩俊丽,1995;王军,1995)。这些措施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这种自然灾害应对体系存在三个方面的弊端。首先,在气候变化的影响下,当暖干趋势将旱灾变为牧民面临的主要灾害时,以打草设施和棚圈建设为主的抗灾措施不足以应对旱灾。其次,这些措施只强调了建设和储备,忽视了牧民传统应对灾害策略的多样性。事实上当时国内已经有很多研究关注牧民策略的多样性,包括牧民对冬营地的选择和安排,牧民应对饥荒的办法(梁景之,1994,1996;王建革,2003a);国外学者也总结了牧民应对灾害和不确定性的风险管理策略(Agrawal,2010)等,但都没有得到采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缺乏对社会经济制度的关注,而这正是成功应对自然灾害必不可少的支撑,对适应与应对灾害策略的制定发挥着决定性作用(Anderson et al.,2010)。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内蒙古牧区开始实施畜草双承包责任制,意在推动草场保护和建设养畜。通过“承包”这一产权制度调整,最终促成了移动放牧向定居放牧的转变,生产设施建设、饲草料基地种植逐渐成为草原畜牧业发展的主题(李文军、张倩,2009:63)。同时,原来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代替,牧民的生产和消费快速市场化。一方面,“小牧经济”逐渐形成,牧区畜产品经纪人在牧民出售畜产品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饲草料投入越来越大,草场经营权的流转市场开始出现并有所发展;另一方面,过去由集体提供的医疗、教育和兽医等社会化服务不断减少,牧民需要自己承担这些成本(达林太、郑易生,2010:97、236)。在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影响下,内蒙古牧区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贫富分化日益严重(Humphrey and Sneath,1999),而苏木(乡)镇等行政组织机构在不断合并和减少,以牧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多样化的牧民社会组织兴起(达林太、郑易生,2010:237)。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内蒙古草原牧民的生计不仅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而且也经受着重大社会经济变革的影响。要理清这两方面影响的叠加结果,脆弱性是一个重要的分析视角。脆弱性分析是用来确定最脆弱人群和决定适应行动,从而减少其脆弱性和提高可持续性的重要工具(Nelson et al.,2007)。脆弱性是指一个系统易受气候变化或难以应对气候变化(包括气候变异和极端事件)负面影响的程度。它是系统所面临的气候变异的特征、数量和变率,以及系统自身敏感性和适应能力的函数(IPCC,2001:165)。社会脆弱性是指生计受到灾害和环境风险冲击与压力时受害者应对能力的大小,它是由个人和集体脆弱性以及公共政策决定的(Adger,2000;Cutter,1996)。社会脆弱性可以被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带有损害力的事件对个人或群体生计的干扰后果,即风险暴露程度;二是个人或群体适应和应对这些变化的效果,即应对能力(Adger,1999)。社会脆弱性不仅关注灾害本身的特点,而且强调社会经济制度在灾害应对中的重要作用,这正是国内灾害研究急需补充的内容。

针对气候变化下的脆弱性,目前主要有两种分析框架:风险-灾害模型(Füssel and Klein,2006)和禀赋-生计方法(Adger,2006)。前者也称为影响分析(impact analysis),即一种气候灾害如何导致多种结果的发生,这一框架也在内蒙古农牧交错带的干旱影响案例分析中得到应用(Wang and Zhang,2010);后者则更多体现了脆弱性分析(vulnerability analysis)的综合性特点,它从单一结果来寻找多种原因,而气候变化仅仅是原因之一(Ribot,2010)。本章选取内蒙古干旱区荒漠草原的一个嘎查为例,从社会脆弱性的两个维度——风险暴露和应对能力——出发,分析牧民应对灾害过程中脆弱性增加的原因,分析框架如图6-1所示。首先,利用当地近40年来的气象数据分析气候变化特征和牧民风险暴露程度。其次,回顾近40年来草原产权制度的变化,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初畜草双承包责任制开始实施后,草场划分和市场化过程如何影响牧民应对灾害的能力。最后,草原保护项目的实施对牧民的应对灾害能力也产生了影响。气候变化、草场承包和草原保护项目三方面的作用最终导致牧民在灾害影响增大的危机下抗灾能力反而减弱,社会脆弱性由此增加。

图6-1 牧民应对自然灾害的社会脆弱性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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