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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传统知识与地方制度:如何与“不确定性”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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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之初,当席卷京津的强沙尘暴以“灾难性震慑”的方式将中国北方草原的退化沙化问题带入公众的视野,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为标志的一系列针对草原的生态治理政策也随之启动。草原的环境问题被转化为经济投入与技术治理的问题而转交给了政府主导的“专家体系”,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则被认为是草原的破坏者而处于边缘的失语地位。如果进一步检视草原生态治理所涵盖的具体政策措施,可以发现“草原”日益成为一个“去社会化”“去文化化”的与“人”相对立的抽象的自然分类。在围封禁牧、人口转移、飞播种草、舍饲圈养、草畜平衡、水源开发、饲草料地建设等一系列治理措施中,体现的是“现代草原管理”中政府监管和技术改造的权威性。作为草原生活者的牧民在草原利用上的自主性几乎完全被革除。在这种技术主义环境观的脉络里,对草原最佳的保护方式莫过于在广大的范围里建立“无人保护区”;而所谓“理性的可持续的”牧业经营模式则是,一个独立的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牧人,在用围栏封闭的一块区域中,以“头(只)”为单位的牲畜数量应与以“公斤”为单位的牧草产量(核算为以“亩”为单位的草原面积)相平衡,超出限制性数量的部分应用“人工开发”的技术途径(水源开发、饲草料基地建设)或购买饲草的方式加以弥补。科学的草原管理与保护被简化成一个关于“加法和减法”的数量核算的方程,草原不过是一个抽象的面积概念,牲畜也只意味着肉产品的重量,而此时的牧人则是一个单独的精通“加减数量核算”的管理者。

笔者认为,针对草原的“密集型资源开发体制”在力图克服“不确定性”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多的生态风险和不确定性。然而,长期生活在草原干旱区的牧民却是以“生活者”的立场来与“不确定性”共存。草原上长期形成的传统生态智慧是我们建立适宜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框架的智力资源,也是地方社区应对生态风险时可资参照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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