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与再分配格局变迁
在线阅读 收藏

劳动报酬构成居民部门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初次分配中占居民部门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80%以上。在初次分配阶段,居民部门除获得劳动报酬外,还与其他部门之间存在财产性收支关系。在再分配环节,居民部门又通过所得税、社会保险缴款、社会补助等项目与其他部门发生收支关系。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结果可能有明显差异。因为,政府通过各项政策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有可能显著地改变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格局,从而矫正初次分配中的偏差,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因此,在研究国民收入分配问题时,仅仅关注初次分配是不够的,它不能完整地反映一个经济体中国民收入的最终分配状况,还需要考虑再分配的情况。这样才能准确把握居民部门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相对地位的变动原因和趋势。

在我国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中,只有资金流量表描述了完整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因此,如无特别说明,本章分析中使用的2004年以前的数据均来自于《中国资金流量表历史资料1992~2004》11051015,2004年之后的数据则来自于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中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