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学界产生了一个重要的学派——信息经济学派。该学派为法学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方法,也就是法学不仅要研究法律制度本身,更要从人的信息决策行为以及其他经济行为角度出发进行研究。法学是研究人类法律制度的学科,其理论基础是人类行为理论,如果没有针对人类行为的科学理论,研究人类行为的制度规范可以说是空中楼阁。因此,法学有必要对经济主体的行为规律进行科学研究,在此基础上才能构造科学有效的行为规范,现代经济分析法学的发展也充分显示了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重要作用。结合证券市场的特点,证券市场主体的行为主要是投资决策行为,它所依据的参数是价格,引起价格变动的是信息,而证券市场的信息有着先天的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称往往会引起市场的不平衡和动荡。故而有必要研究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证券市场主体行为,并予以相应的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