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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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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个方向是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摸索过程才明确的。1979年开始国有企业改革是实行对企业放权让利,后来实行利改税,把一部分上交利润改为上交税,继续放权让利。当时实行经济改革是为了完善计划经济。1984年底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国有企业要成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提出了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以下简称“四自”)的要求。

中国国有企业缺少活力和竞争力,一个根本原因是不能“四自”,长期如此,导致现在国有企业的严重困难。日本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1985年5月在日本冲绳举行的中日经济学术交流会上曾经说中国不存在真正的企业,就是因为当时中国国有企业不能“四自”。他说鞍山钢铁公司的自主经营权还不如日本公司的一个事业部。他还说,所谓企业,就是筹划新的事业,而中国企业的产品是几十年一贯制。我们当时听到他这些话感到很新鲜。

1984年底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企业要实行“四自”,其实就是明确了国有企业要成为真正的企业。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定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更加明确了国有企业应是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但是企业如何真正做到“四自”成为真正的企业,仍旧长期没有解决。仅靠对企业放权让利实现不了这个要求。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两权分离”,即国家有所有权,经营权归企业,仍是实现不了这个要求。因为当时规定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只有经营权,没有财产权。企业没有财产,也就不能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也没有保证,当然也就谈不上自我发展自我约束。1986年以后搞了多年的资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一直也未能解决国有企业“四自”的问题。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定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才使国有企业有可能成为真正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实际上就是现代公司制度。1994以来全国已有2000多家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在正在继续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除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好国有企业改革还要处理好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改革以前,国有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处于主体地位,在农业以外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占绝对优势。改革开放以后明确了公有制是主体国有制是主导,逐步使国有经济由主体变为主导。中共十五大又指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什么是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我体会,一是指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二是指通过对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的控股参股发挥作用,三是指做那些非国有企业不能做或不能让它们做的事情,四是指能够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现在中国国有经济仍存在战线过长、范围过宽、规模过小、分布过散的布局不合理现象。据有关部门统计,1995年中国国有经营性资产约为4.5万亿元,扣除军工、邮电、铁路等特殊部门的资产后,工商业中的国有资产大约为3.6万亿元。在这些工商业的资产中,又大约有20%属于“企业办社会”的非生产性资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不足3万亿元。这不足3万亿元的国有资产分散于近三十万个工商企业中,平均每家国有企业仅为1000万元左右。

另据统计,1994年工业内部39个行业中,行行都有国有企业。比重最高的行业国有资产比重是99%,最低的是11%,平均是61%。在一些国有经济不一定要进入的领域,如第三产业中的食品服装家俱文体用品,第三产业中的理发、浴池、饭馆、旅店,都有相当比重的国有经济。如食品加工工业中国有企业的产值比重为56.5%,资产比重为66.2%。

国有资产的这种分布状况极大地削弱了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限制了国有经济的优势发挥。其结果,一是单个企业规模小,难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二是企业技术水平低下,产品老化,无力进行重大技术开发;三是国有企业负债率高,而且孕育着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四是无力筹措足够的资金解决深化企业改革中的冗员等困难问题,使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困难重重。由于国有经济分布太广太散,办了一些不必由国家办的事情,还使许多必须由国家办的事情却没有力量去办。

针对以上情况和问题,1995年中共中央就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去年中共十五大又提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素质。许多地方在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上已取得了成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工作正在着手进行。

中国国有企业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主要是人员多,债务重,社会负担重,经济效益差,如何实行政企分开,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问题也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但是,经过改革以来的实践探索和总结,可以说已经找到了一条比较科学和切实可行的国有企业改革的道路。其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①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四句话是互相联系的统一整体,应有正确全面的理解。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和真正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

②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包括非公有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主要内容。没有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就谈不上社会主义。而没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发展,就不能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国有经济的改革要同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结合起来。

③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小型企业的步伐。

④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结合起来。为此,要在改革过程中始终重视企业管理,努力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把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⑤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的资金投向技术改造,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积极促使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

⑥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采取积极措施,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搞好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

⑦实行政企分开,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进一步明确政府和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到制定和推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并要进一步改革和调整政府机构。

⑧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促使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建立城镇住房公积金,加快改革住房制度。还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市场。这将有利于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充实资本金,并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

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⑩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没有工人群众的支持,企业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企业也是办不好的。

党的十五大提出:到本世纪末,要力争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只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和道路,坚定信心,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我们是能够完成这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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