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通过回顾和总结中国近年来在精神障碍领域的公共政策,呈现这个领域正在愈演愈烈的“机构化”趋势,包括新建扩建大型封闭机构、遏制小型社区化服务机构、鼓励精神障碍者脱离社区生活等,并基于《残疾人权利公约》从国家责任、公共政策的不良社会后果等两个层面分析此种趋势潜藏的危险,希望引起政策制定者、利益相关者的思考,共同推动精神健康服务向支持所有个体“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的方向转型。
残疾人保障法,研究,中国
刘佳佳: 刘佳佳,《残疾人权利公约》独立研究者,曾任衡平机构研究员,武汉大学国际法硕士、香港大学人权法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