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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在“十三五”期间的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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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效益多重且填补了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惠”的空白,迫切需要扩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规模、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并专门加大对特定人群(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定向扶持和救助能力。本文指出这项活动在“十三五”期间的项目设计,应以公众的幸福感优先序为参考,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特殊困难”为工作重点;在管理中,应将活动的主要内容纳入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向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标准看齐,争取达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标准,并在活动开展时与“新家庭计划”协同,整合相关项目,形成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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